(九) 全程道路行駛
- 未依規定戴安全帽。(應戴合格安全帽,帽帶應扣妥)。扣16分
- 起步或變換車道,未察看照後鏡及擺頭察看左、右交通情況(得連續扣分)。扣16分
- 行駛途中熄火。(得連續扣分)扣8分
- 行駛途中單腳著地(得連續扣分)扣8分
- 行駛途中雙腳著地(得連續扣分)扣16分
- 肇事或滑倒。扣32分
- 車輪壓管線。(得連續扣分)扣16分
- 轉彎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。(得連續扣分)扣16分
- 行近鐵路平交道、轉彎前未減速慢行(應放鬆油門、輕踩煞車減速;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,車速應減15公里以下)。扣16分
- 行車時雙腳懸空,未置放於腳踏板。扣8分
- 以加油門併同緊握煞車方式行車,非正常操控車輛。扣8分
- 未能完成考驗或漏考任一科目。扣32分